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,1983 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期限两年。他上任后,大刀阔斧进行改革(),使工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,但到84年春,厂长程戈却向法院()提起诉状,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。法院受理()此案后,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。而()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(),十分震惊纷()纷()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,但遭到程戈()的拒绝。这个案件表现简单,但牵扯到很多方面, 特别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,有一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小舅子。法()院院长特别在开庭前告诫已()被市委内定()为下任法院院长的郭()刚慎重行事,但郭刚则()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。后法庭()经多次调查,公开审理此案()件,并判程戈胜诉。但到1985年秋,程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()免去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“锻炼”。